AngelababyAngelababy

新浪娱乐讯4月29日,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文称由其代理的演员杨颖[微博](英文名:Angelababy)网络侵权责任纠纷(名誉权)案件一审胜诉。

被告因在其注册、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中发布多篇针对杨颖女士的文章(含诸多侮辱/诽谤言论),而被判构成对杨颖名誉权的侵犯,须在涉案微信公众号连续30日向杨颖公开赔礼道歉,并向杨颖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支出共计60000元整。

(责编:Mia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