套路搬勒索

前有“套路贷”,现有“套路搬”。近日,济南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,犯罪团伙在搬家一半时坐地起价,说好的260元,到现场却索要5000元。

受害人李某称,他从网上联系搬家公司,并沟通好了搬家物件和价格,1张沙发、1张茶几、1张桌子,总共是260元。然而当搬家公司送到后,不由分说索要5000块钱,理由是260元只是出车费,搬东西1米100元。感觉被勒索后,李某报警,警方到场将团伙抓获。

警方侦查发现,该19人团伙早有前科,已经通过“套路搬”敲诈勒索31起。其中有2人负责在网上注册与正规搬家公司相似的名字,低价揽活,有人“上钩”后通知另外17人,事后利润分成。

山东济南长清区人民法院19名被告人5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3个月拘役,并处罚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