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消落户限制!吉林租房即可申请落户,支持促进吉林高质量发展

据了解,近日,吉林省公安厅微信公众号“吉林户政”发表了一则消息,其中一个条款引起网络热议。

省公安厅会同省教育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出台《吉林省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》,公安机关对取消落户限制,优化居住证申请、发放服务等方面政策进行调整,为促进吉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。

《意见》提出,全面取消城市租房落户对缴纳社保年限限制,非户籍人口只要在居住地城区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房居住)即可申请落户。取消投亲落户限制,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相互投靠落户城镇的,不受年龄限制,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投亲落户。

实行农村籍大学生、农村籍退伍军人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,农村籍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当年退伍军人以自愿为原则,可直接回原籍落户。已在城镇落户的农村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、农村籍退伍军人返乡就业并在农村实际居住生活的,经当地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,可根据意愿回原籍落户。

拓宽申领居住证的认证渠道,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,到其他城市居住并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领居住证,符合暂住登记时间满半年,或在居住地缴纳社会保险、异地就医、连续就读满半年,即可申领居住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