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小光刘小光

8月4日,据无锡交警官方微博,刘小光因酒驾被通报,“刘某光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,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、罚款1000元的处罚,同时其驾驶证被记12分。”此前刘小光曾向媒体否认该消息,刘小光回应称:“是谁整出来这样的假新闻,来看我的笑话?没有的事!今天正在沈阳忙着拍电影呢!”

无锡交警通报全文:

2020年8月1日晚,无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滨湖大队在滨湖区马山古竹路进行酒驾检查,查获涉嫌酒驾人员刘某光(男,49岁,吉林省人)。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,达到饮酒驾驶标准。目前,刘某光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,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、罚款1000元的处罚,同时其驾驶证被记12分。

警方提示:开车不饮酒,饮酒不开车,警方将坚决依法查处酒后驾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,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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